至25日,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和绵阳市监察局联合组成两个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案件卷宗和到实地查证的办法,分别对各县(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和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组长由绵阳市监察局刘德万副局长和绵阳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陈建德支队长担任。
督查发现,我市在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第一阶段工作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领导重视,启动迅速。各县(市)委、政府高度重视这次专项行动工作,主要领导都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县(市)上下采取有效措施,严惩土地违法行为,遏制土地违法势头。二是广泛宣传,统一认识。及时成立了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关于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三是全面清查,集中会审。市国土资源局对各县(市)百日行动自查清理和统计报表填报情况进行集中会审,确保了填报内容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在第一阶段工作中,全市开局势头较好,为百日行动后续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个别县的工作力度还不够,百日行动和专项行动工作起步不平衡,同时,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自查清理工作还不够深入。
督查组要求,全市在下一阶段工作中务必高度重视、集中力量、加大力度,要对在百日行动和专项行动中清理出“以租代征”、“未批先占用”以及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擅自扩大开发区面积的3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和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作为重点案件查处。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继续保持舆论高压态势,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要严肃纪律,确保上报数据的准确、真实。
三是要疏理案源,切实加大土地违法案查处力度。要边清边查,摸清底数,查明情况。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是在查处案件时,要注重案件主体的代表性、案件的典型性,注重案件的教育效果。
五是从严整改纠正。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深层次原因,制订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纠正。
(法规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