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办理行政许可指南

一、项目名称: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核。

二、法定依据:国务院第394号令《地质灾害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县级以上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地质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核和地质环境影响监管”。

三、法定条件:矿山开采、建设用地必须对地质环境影响作出评价,凡从事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必须具备部、省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四、办理程序:

1、需申请人办理的程序:自备材料。

2、本部门内部的工作程序(附后)。

五、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目录:1、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2、评估单位资质证书;3、专家评审意见;4、其他有关材料。

六、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和标准:无。

八、有无数量限制:无。

九、年检(审):无。

十、申请书格式文本:无。

十一、咨询服务:

1、通讯地址:绵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政务服务处

        2、邮政编码:621000

        3、联系电话:(08162316815

 
Powered by 天极内容管理平台CMS4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