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国土资源一分局开展新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讲解
7月24日上午,绵阳市国土资源一分局副局长宋少华同志主持召开了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讲解培训会,高新区、科创区、农科区、永兴镇及分局部分职工共13人参加了会议。
为了更好地为辖区内经济发展提供好用地服务,使今后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行为更加规范。一分局对7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目的、源起意义结合园区实际工作进行了讲解。通过学习,各园区和一分局的同志都认为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和《物权法》文件的要求,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载体。通过实施可以解决和克服原来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切实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土地出让条件、出让金的收缴、闲置土地的认定和处置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学习结束后与会同志,就如何结合各园实际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切实推进国土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推动国土资源管理更加规范等话题展开了认真讨论,认为这种学习应经常开展,各园区参会同志纷纷要求在本园区扩大范围进行类似讲座,以使各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作更加符合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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