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资质申请表 原件6份
2、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单位所有制性质证明文件、设立单位的批准文件 复印件6份
3、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任命(聘用)文件
复印件6份
4、当年在职人员的正式统计表,中级职称以上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名单及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
复印件6份(核验原件)
5、承担过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项目及有关证明材料(治理工程效果证明、质量评定及业主意见反馈等)、与申报类别有关的主要工作成果和获奖证明 原件1份、复印件5份
6、技术装备情况及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证明 复印件6份
7、单位章程和有关管理的规章制度、质量认证或监控体系建设情况单位水平的有关证明文件
原件1份、复印件5份
8、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证明
原件1份、复印件5份
9、申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厅、局级)对资质申报材料的书面推荐意见 原件1份
10、申请升级的单位需提交原《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复印件各1份及《业务手册》原件1份
11、申报监理资质需提交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国家认可的专业培训证书,申报施工资质需提交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国家认可的专业培训证书 复印件6份(核验原件) |